民航、鐵路、交通、廠(場)礦衛生防疫機構對管轄范圍內的公共場所,施行衛生監督,并接受當地衛生防疫機構的業務指導。公共場所衛生檢測包括公共場所的發證檢測、復證檢測和經常性衛生檢測。發證檢測和復證檢測是指對公共場所經營單位的衛生狀況進行檢測,評價其衛生狀況,確定是否發放衛生許可證。經常性衛生檢測是指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在取得為生許可證之日起,至下次復核為生許可證之間的一段時間內所進行的衛生檢測,檢測衛生狀況達標情況,促使衛生狀況鞏固提高。
固體吸附劑法:當空氣樣品通過固體吸附劑管時,空氣中的氣態和蒸氣態待測物被多孔性固體吸附劑吸附而采集。特性:固體吸附劑都是多孔性物質,有大的比表面積,其吸附作用有物理性和化學性兩種,物理性吸附是靠分子間的作用力,吸附比較弱,容易在物理作用下發生解吸。化學性吸附是靠化學親和力(原子價力)的作用,吸附較強,不易在物理作用下解吸。要求:用于空氣采樣的理想固體吸附劑應具有良好的機械強度、穩定的理化性質、足夠強的吸附能力和容易解吸、價格較低等特性。常用的吸附劑有活性炭、硅膠、高分子多孔微球及其他具有較大外表面和內表面的物質。
活性碳適合于采集有機氣體和蒸氣混合物,特是空氣中待測物濃度很低時,需要長時間采樣,或空氣的相對濕度較高時。雖然活性碳的吸附能力很強,沸點高于O℃的各種物質蒸氣,常溫下可以被有效地吸附,但是,沸點低于-150℃的物質,如性氣體、氫、氦、氧和、等,實際上不能用物理方法吸附。沸點在-100℃之間的物質,如氨、乙烯、甲醛、、等,吸附效率低,在常溫下,常見濃度不能定量吸附。為了定量采集這些物質,必須增加活性碳柱的長度,或在冷凍下吸附;也可以用浸漬化學試劑的活性碳,以增加化學吸附和吸收的能力。用于空氣物采樣的活性碳,多用20~40目椰子殼活性碳。在使用前,活性碳必須經過處理,通常是在300~350℃通氮氣3~4小時,除去吸附的物質。